日前,公安部发布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通知。
通知中指出,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驾驶员通过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申请方法为,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并申请考试,或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并申请考试。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在按照本规范规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可通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及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两种形式实现记分减免,并从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详细考试及记分减免政策点此查看原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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