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24日讯(记者尤梦瑜 实习生林敏)记者日前从省文体厅了解到,根据文化部下发的通知要求,省文体厅于今年6月部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并于近日完成全部自查工作。
文化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此次自查工作是《非遗法》自2011年颁布以来,文化部要求各省开展的首次自查工作。
据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共计投入非遗保护经费约1.1亿元,一批非遗项目得到了有效保护,一些非遗设施得予建成。其中,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昌江黎族原始制陶技艺、海南八音、琼中黎族民歌等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成效突出。
在非遗传承人保护方面,我省积极开展传承人认定与保护、传承人培养等工作。目前,我省有国家级传承人14名、省级传承人111名、市县级传承人611名。
此外,我省非遗工作在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法规、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开展保护等方面也取得了进步与成效。此次自查中也发现了非遗工作人才缺乏、个别项目技艺传承后继无力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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