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
我省可自主培养医学博士研究生人才
本报海口2月12日讯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王身坚)海南日报记者2月12日从海南医学院获悉,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全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医学院获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可以授予临床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这意味着,我省无法自主培养医学博士研究生人才的历史就此结束。
据了解,海南医学院从201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已有两届共100多名硕士研究生从该校毕业。尽管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指导、省卫健委的支持下,2017年,该校以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作为支撑学科,申报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科点,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已经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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