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2日消息(记者 黄婷)12日,海南省考试局公示了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情况。
在海南省2021年4月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抄袭和携带通讯设备等考试作弊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省考试局欢迎广大考生及群众监督。公示期限: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共7天;业务咨询电话:65858182、65390746(传真);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红城湖路60号海南省考试局;邮政编码:571100。
编辑:李奥迪海南人才服务网(微信号:WeiLai-Y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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