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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笔试前,这些防疫材料你必须……

师业有成 快讯 2021-02-23 11:07:31 0 考生 考试 疫情 体温 考前
2021上教资笔试仅剩18天了,抓紧复习啦

小师有话说

各位准备教资笔试的小伙伴们要注意了!

报名公告中的疫情防控政策一定要提前看好!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准备,将导致无法进入考场。

小师将26省市的防疫政策都整理好了,小伙伴们赶紧来看看需要在考前做些什么准备吧!

1

北京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出示相关材料和登记,具备疫情防控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2

天津

请考生认真阅读并落实《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如实填写《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

3

辽宁

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当天每科考试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同时出示辽事通和国务院行程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4

吉林

(一)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

(三)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

(五)考生需自备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除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外,还需要通过手机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填报的《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进入考场后需提交《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主动接受入场检查。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直接进入考点。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考生参加第一科考试进入考场时将《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交给监考员。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面试考区所在地政府、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5

黑龙江

6

上海

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请考生自觉对照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中的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进行自我排查,并填写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7

江苏

8

浙江

9

安徽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2月27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3月13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0

福建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2月27日起,建议考生避免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等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下简称四类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4.考生须在考前密切关注我院关于防疫要求的最新公告。

11

江西

暂无疫情防控具体政策

12

山东

考生请于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考生的一封信,按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疫工作后参加考试。

小香已经找到了致考生一封信链接,小伙伴们可以自己查看:

http://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060

其中防疫政策部分如下: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考前考生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链接附件),在个人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

13

河南

考生按照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测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详见附件),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须携带体温监测表参加考试,并在每一个考试单元上交给所在考场监考人员。报名结束至考试前,请考生持续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及“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如考试安排及防疫要求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14

湖北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15

湖南

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表附后),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须携带体温监测表参加考试,并在每一个考试单元上交给所在考场监考人员。

考生赴考点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出行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16

广东

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17

广西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18

海南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考生守则,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试前7天(或14天,根据考试时疫情发展情况确定),考生可通过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海南政务大数据公众号、码上办事APP、支付宝、椰城市民云等方式登录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系统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在考场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身份核验时需摘下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4.考生进入考点须首先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考点张贴)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存在异常情况的须进一步检测行迹码。

5.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6.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7.测温后领取手机专用信封,在进入考场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装入手机专用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和座位号,安检进入考场时将信封袋交给监考员,考试结束后待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发回考生本人。

8.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建立健康码并在考前7天连续进行健康打卡,没有本人健康码或不进行健康打卡的,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前进行体温测量时,经确认发热(体温超过37.3℃)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在普通考场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其中第1、13天分别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19

重庆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交一张。

(二)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场安检时,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摘掉口罩核验身份信息,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应试。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20

四川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6),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上交一张。

21

贵州

暂无疫情防控具体政策

22

云南

我省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所有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承诺后报名和参加考试。

23

陕西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24

甘肃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与“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并保留3个月备查。

25

青海

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记录、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6

宁夏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每科目一张)。《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

(三)请考生严格执行考区及考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未尽事宜请咨询报考考区。如因个人原因致无法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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