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大学、南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相继发布招聘辅导员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郑州大学 招辅导员(博士)20名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专职辅导员20名(含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五年内不得转岗。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0届博士毕业生和2021年9月30日之前毕业的2021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出站人员;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zk@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规定注明:“**大学+博士+张*”。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初审 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 郑州大学招聘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政治表现、品德素养等进行考察。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填报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完全一致。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老师0371-67783190;孙老师0371-67781711 纪委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南通大学 招辅导员27名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要求为:1-2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6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6号岗位应聘人员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1-4号岗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5-6号岗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2.有1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学工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的基准日期均为2021年9月30日。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具体日期以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5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5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日09:00-10月2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退还报名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发布笔试公告时公布。所有应聘人员都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确认应聘人员身份及考试资格的重要凭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3.1-4号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5-6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10月2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1-4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手机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的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如某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或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等相关信息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公布。 2.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5-6号岗位考试方式 1.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考试方式为面试、心理测试。 面试前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手机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如某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或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等相关信息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公布。 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笔试拟定于2021年11月6日进行,面试、心理测试在笔试次日进行。考试的相关安排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应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届时将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发布。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4.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其中党员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五、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如无笔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同分的情况下,直接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 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决定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学校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2806(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0513-85012164(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李老师、周老师 广东工业大学 招辅导员25名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包括享受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2020、2021届(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博士研究生优先;本科阶段须为内地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4.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艺术、体育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同等水平。 5.大学在校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8.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博士研究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入职后根据业绩考核逐年择优入编。 聘用人员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按有关政策确定),实行试用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招聘系统报名(推荐方式)。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工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s://hr.gdut.edu.cn/info/1066/3481.htm),按指引依次进行注册、填报信息、打包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第(三)点1-8项电子文档或扫描件,文件包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提交岗位申请后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上传材料扫描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一旦提交了报名信息,将不可修改。 2.电子邮件报名(备用方式)。如报名系统提交不成功,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打包压缩发至GDUTJOB@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202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7.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8.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港澳台学习证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按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 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和上述证明材料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 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且能以应届生身份报到的毕业生。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11月3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五、考试 通过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准考证考试当天发放,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闭卷笔试、岗位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二阶段:岗位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三阶段: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审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30%+第二阶段成绩×20%+第三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202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岗实习,正式入职时间可推迟至2022年8月31日前)。逾期未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同时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和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委、监察处)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第二批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xlsx 以上信息转自麦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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