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考级报考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是国务院组成部委之一,是国家最高文化行政机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为其直属艺术机构。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全国音乐考级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规范的操作程序下,通过统一的评判标准对参加考级人员的音乐水平进行评比与认定的一种测评方式,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普及社会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一种重要手段。 音乐考级是社会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多样,内容丰富,它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人们在欣赏音乐、学习音乐、表现音乐的同时,还可以拓展视野、陶冶情操、树立自信,增强目标意识和竞争意识,对促进参加考级人员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全国只有文化和旅游部才可以安排考级工作,任何考级单位都必须征得文化和旅游部批复方得开展考级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是政府资质的全国专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证书样板 此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颁发,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全国统一编号。可通过官网查询证书编号和考生信息。
一、报考对象 凡爱好音乐并具有一定音乐基础者(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等不限,少儿声乐适宜于14岁以下考生)均可报名。
二、专业与级别 (一)专业 1、音乐基础知识(音乐素养)。 2、器乐: (1)民族器乐:古筝、琵琶、中阮、竹笛、笙、唢呐、巴乌、二胡、扬琴、柳琴、葫芦丝、中国鼓等; (2)西洋器乐:钢琴、数码钢琴、萨克斯管、长笛、爵士鼓、小军鼓、吉他(民谣吉他·电吉他·古典吉他、尤克里里)、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长号、圆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手风琴、马林巴等; 3、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少儿声乐等。 (二)级别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的音乐考级,每个专业的等级设置为1~10级,10级为最高级别。另外,从音乐考级的实际以及展演角度出发,加设音乐表演级。
三、报考须知 (一)考生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依据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音乐考级教材或大纲科学报考,切忌盲目与虚高: 1、最多可越1级报考,8~10级要求逐级报考; 2、越级报考只考本级相应考试内容,无其他加试曲目。 (二)考生每次考试每个专业只能报考一个级别,办理完报名手续后,恕不办理改报或退报手续。 (三)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每人一张报名表和准考证。(报名表电脑打印) (四)考生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准考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各一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申报专业和申报级别。 (五)已获得其他考级机构音乐考级证书的考生,可对应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的相同级别按要求报考,须在报名表后附上已过最高级别证书复印件以供参考。 (六)考生报名后,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未通过考试的,恕不办理退费手续。 (七)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对音乐考级活动有研究、摄像、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理权。 (八)考生须按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考生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要求 (一)考生使用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的音乐考级教材或大纲参加考试,考试级别与申报级别一致。 (二)考生须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音乐考级各个专业的具体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按照乐谱上的相关标注提示进行演奏或演唱,准确把握作品风格。 (四)考官可要求考生完整地或部分地演奏或演唱考级曲目,也可要求考生在考试曲目的任意段落开始或终止演奏或演唱,不影响考试成绩。 (五)考生须依照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音乐考级教材或大纲中对各级别的具体要求进行备考。
五、证书颁发 通过考级者,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为其颁发《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每年6月、12月 考级时间:每年1月、7月 考级地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