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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2021年下半年女兵征集公告

焦点热搜 快讯 2021-08-18 15:04:10 0 综合素质 加分 办公室 女兵 达州市
为确保我市2021年下半年女兵征集工作组织有序,根据省征办《关于做好2021年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川征〔2021〕5号)要求,现将达州市2021年下半年女兵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标准

(一)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征集年龄为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

(二)征集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方式

市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初检初审、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审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政治考核并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新兵交接。

三、组织程序

(一)核酸检测。所有参检应征女青年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时间:8月20日8时00分准时点名。

地点:达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入口右手核酸检测处(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1号)。

(二)初检初审。核酸检测通过后,组织初审初检。

时间:8月20日下午14:30准时点名。

地点:达州军分区征兵办公室(龙泉路138号后侧大门)。

审检中,凡发现虚报高考原始分数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初检初审不合格的现场淘汰。个人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自行在全国征兵网上下载打印)、毕业证书(毕业生用)、学生证(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用)、高考准考证(高中应届毕业生及高校新生用)、高考成绩证明(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居民户口薄(报名地是户籍地时用)、居民身份证。

初检项目:身高、体重、视力。

初审项目:户籍、年龄、学历、高考原始分数及违法犯罪情况。

(三)体格检查。8月21日上午7时00分准时组织实施。地点在达州市中心医院门诊部,体检时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四)综合素质考评。8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准时点名编组后组织实施。地点在达州市征兵办公室后大门(龙泉路138号),考评时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五)考评分为两个内容:

体能测试(100分)。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分(见附件4)。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现场公布成绩并签字确认。

面试(100分)。依据《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见附件2)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养、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应征女青年进入考场后,先作2分钟内自我介绍,尔后自行抽取一道面试题作答,3分钟内答题完毕,面试考官视情对其进行1-2次现场提问并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现场公布成绩并签字确认。

根据《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考评组人员从市征兵领导小组地方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分为体能测试组(3人)和面试考察组(7人),同时增设巡视人员(3人)。

(五)加分项审查。8月23日,市征办组织人员对参检青年获得的各类证书进行审查。具体加分值按《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执行。组织综合素质测评时,应征青年按人将各类需加分的证书原件自行装袋标记后交市征兵办公室。

(六)组织政治考核。8月26日前,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按照市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名单完成应征女青年政治考核。

(七)审批定兵。9月9日前,市征兵办公室按照省征兵办公室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对体检、政考双合格应征女青年,按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八)役前教育。9月11日开始,在达州市国防教育基地内组织进行,采取全封闭管理模式,期间不离开集训点、不接触外界人员,直至起运。入营和起运前,分别组织1次核酸检测。

(九)公开公示和交接起运。9月10日起,对预定新兵名单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对举报或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以及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新兵交接起运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所有应征青年要遵守时间观念,以上时间节点未到且无电话请假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临时性通知达州市征兵办公室将在已建好征集群中适时发布,请关注。

四、优先征集对象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姐妹及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优先征集对象未确定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的,自行到市征兵办公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省征兵办公室审核属实并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核准后,列入初选预征对象。优先征集对象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优先批准入伍。

五、有关说明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的(含春季高考考生、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第4、第5学年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记为0分。其中,无高考成绩的保送生,以及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在初选线以上,但因高校录取方式等原因未能通过初选的,在名单公示后,自行到市征兵办公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省征兵办公室审核属实并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核准后,列入初选预征对象。

六、注意事项

(一)应征青年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应征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前往人员聚集场所。

(二)初审初检时将统一收取加分项评定所需的原始材料,请根据《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见附件2)加分项中要求,提前准备各类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证明。

(三)体能测试不组织补考。

(四)女兵征集采取阶段公示,分别通过达州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达州军分区大门前公示栏面向社会公示。

(五)初检初审、综合素质考评和体格检查开始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家属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六)综合素质考评坚持“谁考评、谁签字、谁负责”,考评原始数据保存5年。

(七)女兵征集各环节均不缴纳任何费用,个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全国征兵网初选预征对象名单

2、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

3、网上初选预征对象补审材料清单

4、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考评体能测试标准分成绩对照表

达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附件2

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

为提高女兵征集质量,优化女兵遴选机制,切实把综合素质高的女青年选送到部队,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指示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工作以部队战斗力建设需要为牵引,坚持“科学、合理、全面、易行”的考评原则,围绕体能、智能、技能三要素和女兵专业岗位特点,科学确定考评内容、合理设置考评程序、优化评分权重结构、细化评分标准程序、加强考评综合保障,全面考察应征青年思想、政治、身体、文化素质及特长情况,切实把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女青年征集入伍,不断提高女兵征集质量。

二、考评内容

综合素质考评包括体能测试、面试考察、加分项三大类。体能测试主要测试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依据教育部2014年修订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面试考察采取应征女青年自我介绍、考评组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应征女青年的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养、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考察;加分项包括品行、学历情况、文艺体育、语言、计算机五类,获得相应级别证书的予以加分。

三、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察满分为100分,加分项另外加分。参加综合素质考评的应征女青年必须经网上初选、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及上站体检。优先征集对象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评。

(一)体能测试(100分)。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分数由三个单项指标标准分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权重分别为30%、30%、40%。各指标成绩对照表附后。

(二)面试考察(100分)。通过自我介绍同现场提问结合的方式对应征女青年的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养、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考察,上述五项考察内容分值均为20分,相加之和计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征女青年作2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考评组对其进行3-4次的现场提问后,考评组成员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青年最终面试成绩。

(三)加分项。1.品行类: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或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经有关单位证明,省征兵办公室审查批准的,加5分;中共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5分。上述两加分项可叠加加分。2.学历情况: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加15分,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加30分,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加40分。3.文体类:参加省级以上或全国9大音乐学院组织的音乐、舞蹈考级,取得10级(含以上)证书的加5分,音乐类同舞蹈类可叠加加分,同一类别只计一次加分,最高可加10分;参加中国书画等级考试(CCPT)取得5级(含以上)证书的加5分,书法类同绘画类可叠加加分,同一类别只计一次加分,最高可加10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加5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或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加10分,最高加10分。上述三加分项可叠加加分。4.语言类: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具备四级水平的加3分,具备六级水平的加5分,二者都有加5分,此外,CET设置的日、俄、德、法等语种考试加分标准参照上述英语标准;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3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4级证书的加5分,二者都有加5分;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取得证书的,加8分;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普通话测评考试取得二级乙等(含以上)证书的加2分。加分项中,不同语种可叠加加分,同一语种按取得等级最高的证书加分;加分项可与加分项叠加加分。5.计算机类: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取得3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4级证书的加5分,二者都有加5分;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加2分(财税知识综合应用、会计电算化中级加3分),取得高级综合应用证书的加4分(会计信息管理中级加5分),只计一次最高加分。上述两加分项不叠加加分。

凡未取得上述加分项所要求的证书,但本人专业技能(包括上述证书考试未涵盖的其他小语种)水平确实达到享受相应加分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市级征办鉴定批准后,报省征办备案,可准予加分。

四、组织实施

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由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从公安、卫生、教育、纪检、体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综合素质考评组。考评组设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查两个小组,面试小组每组不得少于7人,体能测试小组每组不得少于3人。征兵办公室人员和部队接兵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考评组。各类证书的审查,由文化、体育、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具体负责的单位要做好各类保障工作,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考评工作井然有序,公平公正,安全顺利。

(一)建强工作队伍。要做好考评办公室人员选调工作,切实抽调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加综合素质考评工作。要搞好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增强考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纪律观念。

(二)实行责任制。坚持谁考评、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每个环节、每名应征青年、每个项目都有据可查。考评的各种原始资料,由省、市级征兵办公室妥善保管,5年内不得销毁。对擅自篡改考评成绩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落实公示制度。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评成绩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

(四)严格考评规定。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严格条件标准,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考评质量,不得减少或增加考评内容和项目,不得组织应征青年才艺展示,防止发生各种问题。各单位组织综合素质考评的时间、地点提前5天报省征兵办公室。

本规定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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