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48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淄博市南部医疗中心、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齐鲁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和中国胸痛中心、国家VTE防治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9名合同制员工。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2.理论扎实并熟练运用,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填写同意应聘说明(附件1医院官网自行下载)。 7.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的,必须为高中起点专科。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四、录取程序 (一)笔试、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参加医院组织的统一考试。 1.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只参加面试,按实有报名人数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2.其他岗位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入总成绩。
(二)体检 1.分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聘用,拟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根据医院规定兑现相关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新聘用人员必须于3年内取得所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编辑:毕捷 校对:董秀 编审:伊茂林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