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
逻辑思维 又称抽象思维,是人的理性认识阶段,指将思维内容联结、组织在一起的方式或形式。思维是以概念、范畴为工具去反映认识对象的。这些概念和范畴是以某种框架形式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即思维结构。这些框架能够把不同的范畴、概念组织在一起,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思想,加以理解和掌握,达到认识的目的。因此,思维结构既是人的一种认知结构,又是人运用范畴、概念去把握客体的能力结构。
特点 确定的 有条理 有根据 认知 主体、定义、分类、关系和顺序。 主体明确了以谁为主和以谁为辅;定义明确了什么是主体;分类明确了按不同分类规则划分的类别;关系明确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及主体不同类别的关系,包括相关关系、包含关系、属种关系、所属关系等;顺序明确了各过程进行的先后顺序。 逻辑思维是思维的一种高级形式。遵循传统形式逻辑规则的思维方式。人们只有经过逻辑思维,对事物的认识才能达到对具体对象本质规律的把握,进而认识客观世界。它是人认识的高级阶段,即理性认识阶段。 逻辑思维是一种确定的,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前后一贯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有条理、有根据的思维;在逻辑思维中,要用到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思维方法,而掌握和运用这些思维形式和方法的程度,也就是逻辑思维的能力。
溯源 社会实践是逻辑思维形成和发展的基础,社会实践的需要决定人们从哪个方面来把握事物的本质,确定逻辑思维的任务和方向。实践的发展对于感性经验的增加也使逻辑思维逐步深化和发展。逻辑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概括的反映,它凭借科学的抽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具有自觉性、过程性、间接性和必然性的特点。逻辑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逻辑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及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