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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学科类校外培训钱该怎么收?如何防范机构卷款跑路?多地出台监管政策

上海升学 快讯 2021-12-05 09:34:16 0 校外 培训机构 学科 郑州市 机构
在落实“双减”、整治校外培训的过程中,

培训资金管理、政府指导价

是最具重量级的举措之一,

近日上海、金华、郑州、杭州、北京等地

陆续出台相应举措,

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

具体内容一起看一下吧!

上海嘉定:推广培训资金“银行定期划扣机制”

嘉定区教育局近日发布通知称,该区各类培训机构(学科类、文化艺术辅导类、体育指导类、科技类等)正全面推广培训资金“银行定期划扣机制”,消费者预付的培训资金由商业银行收取,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管理要求,定期划扣短期费用至培训机构。

近年来,教培机构卷款跑路的事件层出不穷,家长也屡屡遇到维权难、追款难的困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嘉定区发布了《培训机构预付费管理政策告家长书》,建议家长选择已实施培训资金银行定期划扣机制的机构,并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发票,并妥善保管。

嘉定区教育局提醒,“如选择未实施银行定期划扣的机构,将可能面临机构爆雷则资金无法退返的风险。

据悉 ,根据国家要求,上海正全面推广实施培训资金“银行托管”等银行定期划扣机制,消费者预付的培训资金由商业银行收取,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管理要求,定期划扣短期费用至培训机构。

家长应当选择已经实施培训资金银行定期划扣机制的机构,将培训资金缴入专用存款账户中、约定好定期划扣的时间与额度,同时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发票,并妥善保管。

记者看到,合同示范文本上,清楚注明了甲方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等信息。此外,甲方须提供培训费用收款专用账户信息,且家长可以选择预收费的监管方式。

市消保委联合市教委近日也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慎重选择教育培训机构,理性缴纳培训费用:

提醒

警惕虚假诱导缴费。部分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消费者,甚至虚构课程原价,然后以划线价、折扣价进行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缴纳培训费用。建议消费者认真了解机构情况,谨慎做出选择。

拒绝缴纳长期费用。在缴纳费用前,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对超出公示范围、一次性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收费,要拒绝支付以避免风险。

浙江金华:最高50元/课时人次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发布了公开征求《关于金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情况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金华市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班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基准价分别为50元/课时人次40元/课时人次30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通知》明确指出“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此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限1年。”

《通知》还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制定;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局制定。”

《通知》中规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巡查,及时查处学科类培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明码标价以及非学科类培训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通知》明确“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河南郑州:明年起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

11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举行调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郑州市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按照计划,郑州市将加快推进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年底前,郑州市教育局将紧盯“营转非”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的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快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性、规范化管理。

同时,郑州市将重点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据介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拟制工作正在推进,《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后,郑州市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浙江杭州:校外培训预收费规范征求意见 不得一次性收费超3个月

11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发布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培训费管理的通知,对这一项工作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7日。

《通知》中明确提出“本通知中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经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本市域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意见稿提到,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机构运营网站等显著位置以及“安心培训”平台上提前1个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杭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

关于加强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培训费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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