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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教育局疫情防控重要通知

乡村纪 快讯 2020-12-04 13:50:13 0 防控 疫情 学校 工作 秋冬季
关于印发《庄浪县教育系统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教委、中学、县属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职教中心:

庄浪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3日

庄浪县教育系统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科学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平凉市教育局《关于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将疫情防控纳入到教育治理体系和学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当中,将防控工作职责固化到现有的行政组织构架之中,将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将在疫情期间形成的好做法固化为教育精细化管理长效举措。围绕疫情防控暴露出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坚决有力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在继续落实“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科学研制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安全有序推进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认真排查,处置迅速

切实做好人员排查工作,精准做好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庄返庄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管理服务及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按照标准化处理流程进行上报、处置,全面开展排查和处置工作。

(三)联防联控,压实责任

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责任落实落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师生员工和家长的自我防护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秋季疫情防控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学习相关工作。

1.工作重点

今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风险较高,秋冬季可能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叠加,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

(一)制定完善防控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根据本校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进一步细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细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九项制度,做到要求明确,责任到人。

(二)巩固联防联控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着力加强与医院、疾控、就近发热门诊等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点对点”机制的积极作用,具体责任到人,确保措施有力、工作到位、防控有效,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内发生、蔓延。要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学校卫生防疫监管。切实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公安、应急、城管、交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现问题,妥善处置,着力防范化解校园疫情风险,要主动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服从属地防控工作安排。

(三)加强进出校门管理。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确需进入学校的车辆和人员要认真核查身份,进行必要的健康询问、检查和登记。

(四) 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提前掌握师生员工节假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实施全员健康管理,师生员工要通过“智慧云校团——健康监测上报系统”每日到校前落实身体健康状况和体温报告制度。认真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对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进行排查统计,按要求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按规定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设备每日必须消杀。加强就餐管理,坚持实行分餐分座,保持就餐距离。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寄宿制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六)加强应急处置反应。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不断不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学校所在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必须按照所在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学校要按要求设置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隔离观察区域和隔离室,师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体温复测、旅居史和接触史问询排查和暂时隔离,按照相关要求联系家长或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根据医院排查诊断情况进一步做好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如有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和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学校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和日常卫生工作,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管理人员、校医和教职工等进行防疫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通过聘任“卫生副校长”“健康副校长”等形式,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要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八)强化健康宣传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安全课程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师生员工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按公众指南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参加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咳嗷、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九)强化家庭宣传教育。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通过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引导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防控新冠肺炎的家庭教育,家长也要以身作则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全力协助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提前储备防疫物资。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可持续供应。为防控疫情储备的酒精、84消毒液等消毒物品要妥着存放和使用,要避免高温,严禁接触火源。要准确掌握各种防控物资的使用方法,避免因存放或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防疫物资要专室存放,由专人负责领取、发放、保管和登记。

(十一)抓好校园卫生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内教室、食堂、食品操作间、会议室、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室内保持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积存杂物、废弃物、卫生死角,做好生活垃圾清理、分类和投放,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采取科学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效果。

(十二)加强上下学管理。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回家应当及时洗手。

(十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重点排查食堂储存的进口食品和冷链食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采购、制作、食用以上食品。要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知识培训、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结合疫情防控初期庄浪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秋冬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县教育局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负责领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靠实人员责任,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人。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线指挥、一线指导、督促落实,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力量对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自查,发现隐患、立查立改;县教育局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常规督查范围,对各学校应急预案制定、各项防控措施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及工作薄弱地方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渎职、失职、不作为、慢作为、怠工脱岗、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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