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计算 1. 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2. 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海南人才服务网(微信号:WeiLai-YQF)
助力“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
海南亿企发商务有限公司
代办人才落户,代办工商执照,代理记账,商标专利
•海口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国瑞城写字楼南座1202室
电话:0898-88332593
邮箱:52235227@qq.com
•三亚公司
地址:海棠区陶然湾1栋
电话:0898-88810199
邮箱:52235227@qq.com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hnhlw.cn/jy/kx/0e484afb2cf2d8b32c3bbce8f6ff3503.html
下一篇:中小学教师资格结构化面试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