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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龙山县中小学招生公告发布!

我是龙山 快讯 2021-07-23 09:41:27 0 社区 龙山 城区 学校 小学
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公告来了!!

今年招生有什么新变化?

各位家长怎可不知 ?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

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公告具体内容!

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共计划招生4570人,其中龙山一小计划招生602人,龙山二小计划招生280人,龙山三小计划招生186人,龙山四小计划招生320人,龙山五小计划招生460人,龙山六小计划招生602人,思源学校计划招生460人,白岩书院小学计划招生370人,第一芙蓉学校计划招生560人,华塘芙蓉学校计划招生370人,新城小学计划招生100人,白羊小学计划招生20人,皇仓华鑫小学计划招生240人。

2.初中一年级:共计划招生5752人,其中龙山一中计划招生1619人,龙山二中计划招生1944人,龙山三中计划招生1404人,皇仓华鑫初中计划招生785人。

(二)划片范围

1.小学划片

(1)城东教育集团:龙山四小、思源学校、白岩书院小学、新城小学招收民安街道书院坪社区、蔬菜社区、春景社区和兴隆街道新城社区、油菜坪社区、狮子社区、白坪社区、兴隆桥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民安街道的凤阳社区限报思源学校,兴隆街道的明星社区、雷音社区、望城社区限报新城小学或白岩书院小学。

(2)城北教育集团:龙山一小、龙山五小、龙山六小招收民安街道南台堡社区、五爱社区、茶亭社区和华塘街道华塘社区5、7、8网格、唯一社区、皇仓社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华塘芙蓉学校招收华塘街道唯一社区、华新社区、华塘社区、官渡社区、螺蛳滩社区、留繁社区、象鼻社区、皇仓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城南教育集团:龙山二小、龙山三小、第一芙蓉学校、白羊小学招收民安街道、兴隆街道、华塘街道部分社区适龄儿童,其中面向民安街道招收凤阳社区、回龙社区、康家坝社区、老城社区、城郊社区、宝塔社区、竹园社区、民爱村、蒲家河村、红星村、新林村、大堰坪社区、白羊坪村、三湾塘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面向兴隆街道招收望城社区、明星社区、雷音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面向华塘街道招收唯一社区、皇仓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4)皇仓华鑫小学:招收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190人,招收农村等其他地区适龄儿童50人。

2.初中划片

(1)龙山一中:招收民安街道书院坪社区、蔬菜社区、春景社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石羔街道猛洞村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招收兴隆街道兴隆街社区、三塘村、张家坡村、双龙桥村、尖岩村、黄土坡村、燕山村、白岩洞村、响水洞村、新城社区、油菜坪社区、白坪社区、兴隆桥社区、狮子社区、新桥村、堰坝村、大茶园村、花棚村、太平山村、明星社区、雷音社区、望城社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龙山二中:招收民安街道南台堡社区、五爱社区、茶亭社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招收华塘街道华新社区、华塘社区、官渡社区、螺蛳滩社区、留繁社区、象鼻社区、唯一社区、皇仓社区范围内的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石羔街道石羔社区、正南社区、中南社区、十字社区、永兴社区、白泥社区、桃红社区、苦竹社区、包家垅村、兴堡村、尧坪村、泗坪村、干比社区、冲天社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3)龙山三中:招收民安街道凤阳社区、回龙社区、康家坝社区、老城社区、城郊社区、宝塔社区、竹园社区、大堰坪社区、民爱村、蒲家河村、红星村、新林村、白羊坪村、三湾塘村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招收兴隆街道望城社区、明星社区、雷音社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招收华塘街道唯一社区、皇仓社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皇仓华鑫: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705人,招收农村等其他地区小学毕业生80人。

招生对象及批次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未注册小学学籍的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城区小学(含华塘小学、新城小学、白羊小学、兴隆小学、石羔小学)毕业学生以及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其他地区小学毕业学生。

(二)批次安排

1.第一批次: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城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随迁子女(指在招生范围内无户籍且无合法房产);国家优待人员子女;在编教师子女在任教学校就读。

2.第二批次:有合法房产的家庭子女;易地搬迁进城安置家庭子女;城市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户家庭子女;单位集资房中未办理产权证、非城区户籍家庭子女;存量“两违”房产已接受依法处置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稳定居住在县城的家庭子女。

3.第三批次: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员子女;在城区稳定经商人员子女;在城区稳定务工人员子女。

4.第四批次:小学一年级指2019年秋或2020年春在学前教育股备案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指不符合前三批次城区小学其他毕业学生。

报名形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形式

1.线上报名。学生或家长搜索并关注“湘西教体之窗”微信公众号教育服务招生报名进入“湘西义务教育招生系统”选择“龙山县”,按要求进行线上报名。

2.线下咨询。城区各中小学均设咨询点,家长携相关材料前往所属片区学校咨询报名。

(二)所需材料

1.均需提供:

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分类提供: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提供户籍证明;

城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工作调动文件和工资证明;

国家优待人员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优待证明;

在编教师子女在任教学校就读提供学校及县教体局机关证明;

有合法房产的家庭子女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

易地搬迁进城安置家庭子女提供易地搬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

完成棚改征收尚未购房的,提供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征收补偿协议;购买二手房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的,提供征收协议;

单位集资房中未办理产权证、非城区户籍家庭子女,按县政府相关文件(龙政函〔2019〕6号)要求到县政务中心补办不动产登记;

存量“两违”房产已接受依法处置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稳定居住在县城的家庭子女提供“两违”整治办发放的办证卡;

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员子女提供与县政府或委托部门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书以及在县内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工资发放表;

在城区稳定经商人员子女提供2020年9月1日前办理的城区经商有效营业执照,以及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明;

在城区稳定务工人员子女提供2020年9月1日前城区务工合同及县社保服务中心出具的城区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参保证明。

日程安排及录取公示

(一)日程安排

1.宣传政策(7月22日至7月27日)。利用展板、网络、微信、QQ等多种载体,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

2.平台报名(7月28日至8月8日)。学生或家长按要求到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3.资料审核(8月9日至8月22日)。各职能部门及学校对新生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各批次学生名单。

4.学位安排(8月24日)。分批次安排学位。

(二)录取公示

各家长可以在“湘西教体之窗”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在城内各中小学校门前查看录取结果。8月26日后各家长前往录取学校领取通知书。

其他说明

(一)不满足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条件的特殊类家庭子女,报名期间家长携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教体局报告厅现场登记。

(二)父母健在的不得另定法定监护人。

(三)户口迁入和购买房产时间不得晚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四)前三批次提供的主要资料必须与招生片区相对应,不得跨片区填报、不得随意往前批次填报。对于提供虚假印证材料,符合前三批次的相关适龄儿童调整为第四批次,并不安排在填报志愿学校就读,如果属于第四批次的将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五)所有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必须有单位公章、经办人电话号码及本人签字。

(六)符合城区义务阶段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报民办学校后要兼报所属片区一所公办学校。如果被民办学校录取,公办学校则不再安排学位;如果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则按照招生办法分批安排学位;如果被录取但不去就读的,按转插生处理。不符合城区义务阶段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果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插学生招生。严禁城区学校之间相互转学,符合城区义务阶段学校招生条件的其他地区学生可申请转插,开学前一周家长携相关印证资料前往教体局基教股现场报名,经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县教体局所有。在招生过程中,如果出现方案没有涉及的情况或者根据实际需作适当调整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上下滑动查看)

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 2021 年全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州教小组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根据学校布局情况、办学条件、学位情况等,科学确定划片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合理安排招生批次,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二)落实省政府关于2021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这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七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之内,一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范招生。根据学生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一平台、公民(公办民办)同步、分批安排、超员摇号”的原则,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有直升初中部意愿的毕业生可直升入学,其他学校均不得直升入学。在招生过程中,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报民办学校被录取后不去就读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坚持公平公开。及时公开学校招生区域范围、招生政策、报名办法、所需材料、审核程序、招生入学咨询及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落实优待政策。优先安排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鄂抗疫医护人员子女、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子女、县委政府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孤儿、行动不便的残疾儿童、父母双盲的子女等就近入学;在编教师子女可在任教学校就读。

三、新生招生办法

(一)划片办法

根据湘教发〔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城区学校布局等实际情况,城区小学按片区联合划片,城区初中实行单校划片。

1.小学划片

2.初中划片

(二)招生计划及对象

1.小学一年级

(1)招生计划。总计划为4570人,开设100个班。具体到校计划由县教体局负责下达。

(2)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原未注册过小学学籍,户籍或合法房产在民安街道、兴隆街道相关社区、华塘街道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及城区经商、务工等符合一年级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皇仓华鑫小学按计划招生。

2.初中七年级

(1)招生计划。计划招5752人,开设108个班。具体到校计划由县教体局负责下达。

(2)招生对象。招生接收城区小学(含华塘小学、新城小学、白羊小学、兴隆小学、石羔小学)毕业学生及其他符合一二三批次的小学毕业学生;皇仓华鑫初中按计划招生。

(三)招生批次

按以下四个批次依次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单校超员,先在划定的片区内摇号调剂,再在整个城区内调剂。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7日)。各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通过媒体、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8日)。学生或家长登录“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官网”或关注“湘西教体之窗”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第三阶段:资料审核(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2日)。各职能部门及学校对新生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

第四阶段:安排学位(2021年8月24日)。按照批次安排学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问题突出,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积极消除大班额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转插学生。转插学生一律经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县教体局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禁违规招生,严禁私自接收转插生,严禁城区学校之间互转。对于私自接收转插生的学校校长,先免职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对于违纪违规的其他公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符合前三批次的相关适龄儿童调整为第四批次,并不安排在填报志愿学校就读,第四批次的相关适龄儿童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附件: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忠耀 县委副书记(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蔡 龙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黄 勇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龙儒文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杨 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兴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昱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郑慧侠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运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科工局、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县“两违”整治办、县易地搬迁指挥部、县棚改指挥部及21个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蔡 龙

副组长:向雪峰 彭殿臣

成 员:田 沣 彭立彪 田伟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投集团

工作职责:1.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由县政府办牵头);2.负责华塘芙蓉学校建设,新一中(象鼻岭)迁建,三所新建幼儿园建设,城区学校改扩建、维修及教室调配(由县城投集团、县城区教育卫生布局调整工程建设指挥部、县教体局牵头);3.负责设施设备添置(由县教体局牵头);4.负责公交线路调整(由县交运局牵头);5.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由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牵头);6.筹备领导小组会议;7.协调处理重大问题;8.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

2.资格审核组

组 长:梁兴华

副组长:田发奎 彭殿臣

成 员:向 婕 程远军 田 伟 姚敦会 向洪江

燕良兴 相关部门分管领导 城区相关中小学校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税务局、县残联、县“两违”整治办、县易地搬迁指挥部、县棚改指挥部、县社保服务中心、相关学校及其它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1.按照四个招生批次制定资格审查办法,明确审查标准流程(由县政府办牵头);2.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

3.入学安排组

组 长:梁兴华

副组长:田发奎 彭殿臣

成 员:田 伟 燕良兴 向 顶 陈寿南

城区相关中小学校长

工作职责:负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摇号工作,组织学生预报名等工作。

4.群众工作组

组 长:黄 勇

副组长:吴昱杰

成 员:陈景帆 张小明 潘 翼 吉 勇 田 金

姚敦会 李 杰 梁 涛 21个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信访局、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其他县直相关单位、21个乡镇(街道)及相关学校。

工作职责:1.做好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由县委政法委牵头);2.负责政策宣传(由县委宣传部牵头);3.负责舆论引导及舆情监控(由县委网信办牵头);4.引导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及家长回户籍地就读(由21个乡镇街道牵头);5.做好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6.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由县公安局牵头)。

5.纪律监督组

组 长:龙儒文

副组长:梁海波

成 员:郑 义 田金印 杨 勇 彭 辉 向洪江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工作职责:负责查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县纪委监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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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山县2021年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蒋 慧

审核|张 军 张 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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