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年龄可以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12月23日16:00。 (三)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21年12月 29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注意事项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内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因取消面试资格而出现面试人员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