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丰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文职辅警,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01 招聘岗位和人数 新媒体运维1名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宣传辅助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意思维、创新能力和工作主动性、团队合作意识。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充满兴趣并能熟练使用; 2.掌握基本的PS图片制作修改、H5制作和短视频剪辑技能、有美工或平面设计基础,熟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运用,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关心时政,语言功底扎实,对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有敏锐观察力及思考能力,策划意识强。 3. 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能克服家庭困难(党员优先); 4. 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单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5.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 6.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3 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起至2021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大丰区公安局新闻中心(大丰区健康西路21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3851011226 4、面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由大丰区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页证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的,由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大丰区公安局新闻中心参加警务辅助工作。 04 工资待遇 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 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月均收入4500元左右(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险金部分),聘用人员若高质量超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将按照考核办法另行奖励。 05 管理要求 招聘人员在公安局从事新媒体运维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和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信息来源:大丰公安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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