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文昌市文教镇铜斗村铜斗山南的邢宥墓,是邢宥与夫人林氏异穴合葬墓。墓占地750平方米,分前庭、阳埕、拜亭和墓穴,地面有神道、碑碣、列兽等,是一座大型明墓,由当地政府修复。(资料照片)
海南文昌人、明朝督察院左佥御史邢宥,是史上著名清官。他少负奇才,聪慧过人,为官后善断疑案,不惧权贵,秉公执法,威名声振朝野。
邢宥到任苏州知府后,对那些贪污腐化,亏损公帑的现象,严加管束,不仅惩治了贪污腐败分子,还收回了被亏空的公款数万缗。邢宥将这些钱去创建储粮的“永丰仓”,又筑沙河长堤,建桥梁,为民众永久之利。
因为邢宥“素廉介,及治苏,严而不苛”,所以被“荐于朝”。成化二年秋,又被提拔为都察院左御史,巡抚南畿,总督兵民财赋,兼理浙江嘉、湖、杭三府粮储。邢宥在任期间,经常“询官治,察民隐,奖廉能,黜贪懦,枉奸宄,抑豪右,事无微钜,靡不悉心”。成化四年他奉朝廷之命整顿两浙盐法,将那些伪造贩盐指标的奸商绳之以法,保全国家盐业税赋。据《明史》记载,当时被邢宥罢黜不称职的属吏共170余人。
本期讲谭版,海南文史学者林冠群为你解读这位刚正廉洁、秉公断案的明代清官邢宥。
比名臣丘?F年长五岁的邢宥,明代文昌县水吼村人。据丘?F所撰《湄丘邢公墓志铭》,则其先祖自宋时为“纲使”(为皇室督运物资的官员)已迁琼,其后各代先人均有出仕者。
秉公执法振朝野
邢宥比丘?F早六年考中进士,初任职四川道监察御史。明英宗正统年间,司礼太监王振专权,大肆贪污受贿,在京城东建豪华宅第,家藏“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其他珍奇宝贝不计其数。正统十四年(1449年),王振挟帝亲征瓦剌部,兵败土木堡,明英宗被俘,王振亦被愤怒的明军所杀。
景泰元年(1450年),朝廷清算王振罪恶,抄没他的家产,有人揭发其亲属孙太安等藏匿他的财产,朝廷派邢宥与锦衣卫官于信审理此案,结果查无实据。其时朝野上下对王振一党恨之入骨,凡有牵连者都主张“杀无赦”。于信慑于众怒,对邢宥说,不管有无实情都要办他的“罪”,不然可要惹祸上身。邢宥坚决不从,说:“没有事实根据,便硬要假造材料使人陷于法网,这是我们办案的人亲手杀他了!”由于他的坚持,此案最终得以秉公处理,使被冤枉诬陷的孙太安等二十多人得全性命。从此邢宥秉公执法的声誉振动朝野。
明代实行海禁,沿海居民有私自造船出海者,即犯杀头之罪。丘?F《湄丘邢公墓志铭》载:有一次,巡海官符文捕获犯禁入海者十数人(一说数千人,恐为笔误),奏请朝廷要处以极刑,一时间呼冤叫屈之声震天动地。邢宥作为办案官,面对群众的呼声不敢大意,怀疑这些被捕的群众并非真凶,便力请暂缓行刑,再次深入侦察、审核。结果不久之后,抓到了真正的凶犯,这十多位即将成为刀下冤魂的无辜百姓始获重生。(此事,据内阁大学士刘吉的《中顺大夫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邢公墓碑铭》所记,犯事的群众被诬为“强盗”而非犯禁入海者)
景泰五年(1454年),邢宥作为监察御史巡按辽东潘阳,发现当地军官私盗公家物资储备者五十多人。有人建议统统逮捕法办。邢宥以为,辽东为国防前线,潘阳三面受敌,形势于我不利,若将犯事的军官统统捉拿,必将严重影响防务。结果奏请朝廷,只惩办为首者二人,其余的责令“罚赎”,以守城之功赎罪。不久,胡骑杀到城下,边防危急,全赖这些“罚赎”的军官奋勇抵御,才保全了一城百姓免遭荼毒。在抵御胡骑的侵袭战斗中,副将焦礼有功,而主将曹义欲贪冒此功,掠为己有,邢宥探得其实,欲依法弹劾曹义。
其时都察院都御史寇深与曹义为同党,急忙找邢宥,替曹义说情。面对顶头上司寇深的说情,邢宥坚持原则,不为所动,最后还是上奏朝廷,处罚了曹义,还焦礼以公道。因此,寇深对邢宥怀恨在心。至明英宗天顺年间,寇深主政都察院,时有知县甄铎设冤狱致死人命,有人告发甄铎以重金、宝物行贿忠国公石亨,为自己开脱罪责,朝廷命都察院派员查办。
这石亨是帮助英宗复辟的得力干将,最受明英宗的器重,当时权倾朝野,声威赫赫,人人惧怕,因此都察院谁都不敢接这个案子。寇深趁机报复邢宥,特派他亲自处理这个案子,意欲“借刀杀人”让忠国公石亨收拾他。结果,邢宥秉公而断,据实而言,石亨也无可奈何。
明天顺四年(1460年),邢宥升为台州知府。在任期间,修理公廨,使吏员得以安居,修理浮桥,使民间便于往来,处理讼狱“缘情据理,民自信服”。在台州四年,深得民心,但却被寇深等辈诬奏巡按辽东时有过失,被逮捕回京问罪。台州百姓知他廉洁,家无储蓄,争着给他银两,都被他婉然拒绝,又有地方耆旧数十人亲到京都为他说情,希望再派他到台州,结果却因此被贬官为晋江县令。
惩治腐败倡俭约
直到明宪宗即位后的成化元年,邢宥始得重新启用为苏州知府。苏州是当时经济发达,“赋甲天下”的重要郡邑,全国的赋税近十分之一仰给于此,朝廷内外的许多支出、应酬都要找苏州知府,所以作为郡守,既是个美差又是个苦差,最难以侍候那些贪得无厌的达官贵人。
邢宥到任后,对那些贪污腐化,亏损公帑的现象,严加管束,“绳治责偿,且得余钱数万缗”,不仅惩治了贪污腐败分子,还收回了被亏空的公款数万缗。邢宥将这些钱去创建储粮的“永丰仓”,又筑沙河长堤,建桥梁,为民众永久之利。
苏州民俗喜奢侈,办事辅张浪费,讲排场,摆阔气,邢宥以身作则,提倡俭约,什么“游宴亭馆,老佛殿阁”的游玩消费场所,他从不光顾。“惟省徭均赋,节浮费以便民为主”,因此,“不期月,政化孚洽,歌颂之声,播闻远近”。
动用军饷济灾民
成化二年(1466年),苏州水灾为害,民多艰食,饥民蜂拥至富有储粮的大户强行抢夺,一时治安扰乱,人心惶惶。邢宥立即出榜告示,允许群众点名有储粮的富户,由官府请出地方绅士带领群众到富室借贷。拒不借贷或上门强抢者,均有罪。这样虽平息了一场动乱,但所得粮食仍不足以救饥,邢宥又令会计核算地方军饷,决定只留足一年的储备,其余的统统拿出来赈济灾民。
按明朝的律法,擅自动用军饷是犯法的,吏员们劝邢宥三思而行。邢宥说:“受灾饥民危在旦夕,若等请示朝廷恩准,民众都饿死了!若朝廷怪罪下来,我愿承担一切责任。”因为邢宥的果敢行事,苏州一郡被救活的群众有四十余万。事后,群众为感念他的恩德,建了生祠来纪念他。朝廷得知事情的原委也大力表彰嘉奖,并升他为浙江左参政(刘吉的《墓碑铭》作“浙江布政使”,显误),仍兼管苏州知府事。本年秋天,邢宥又升为左佥都御史,奉朝廷之命巡抚江南,“总督兵民财赋,兼理浙江嘉、湖、杭三府粮储,提督屯种”,一切军政大权都由他掌握,“询吏治,察民隐,奖廉能,黜贪懦,杜奸宄,抑豪右,事无微巨,靡不悉心”。成化四年(戊子)他奉朝廷之命整顿两浙盐法,将那些伪造贩盐指标的奸商绳之以法,保全国家盐业税赋;五年(己丑),又奉朝廷之命考察百官,“凡军民利病,悉听从宜处置”。当时被邢宥考察罢免的官员达一百七十多人,因为事实俱在,都不敢有怨言。
归养林下作平民
成化六年(1470年),邢宥因上京议事,得知宪宗宠信万贵妃,一时奸人当道,朝政日非。巴结万贵妃而登上“首辅”(宰相)位置的万安媚附讨好万贵妃,而与他结成一伙的内阁大臣们只知争宠窃禄不理朝政,人称“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昏庸腐败气息充斥朝野。邢宥对此十分失望,曾自叹“藩参即领一州易,都宪重兼百政难”(《任都御史纪恩》),遂上章请求“致仕”退休回到海南文昌老家,归养林下。这年,邢宥才五十五岁。回到故乡文昌水吼村,从此一直到死,邢宥都未曾离乡村一步。
他筑一草亭于故居附近,名之曰“湄丘草亭”,自号“湄丘道人”。邢宥虽曾官居四品大员之职,但清廉为政,无多余积蓄,这草亭决非雕梁画栋、飞檐斗拱的豪华建筑,实乃名符其实的一个茅草亭子,而且就地取材,“伐丘之树为楹,斫丘之竹为椽,筑丘之土为墙,又剪丘之茅苫盖之”,亭成之后,相与往还的是平头百姓与农夫野老,“不爱见乎车马客与之话时事也”。这就是邢宥退休后的胸怀本趣,他已不愿和达官贵人们谈论时事政治,只想过一个地道的平民生活。所以他说:“丘宜乎约,亭宜乎朴,不宜侈且雅也。雅吾不为,侈吾不能也。”(《湄丘草亭记》)直到六十六岁,邢宥在故乡逝世。临终前他对长子顼说:“我做官多年,没有多余积蓄,丧事一定要从简……”
邢宥生前曾写信给好友丘?F,请他为自己作《墓志铭》,他去世后,他的长子顼专程到北京请丘?F写《墓志铭》,但同时,顼又请内阁大学士刘吉为父亲写《墓碑铭》。也许他觉得丘?F的官职还不够高,不足以光耀其先父坟茔的缘故吧(此时丘?F为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监祭酒),而刘吉与邢宥为同年进士,且刘吉对邢宥其人也颇敬重,称赞邢宥“平居温温然,不为崭绝崖岸,及临事断有不可拔者。自为御史时,称有职守,虽于总宪者,尚不屈就”。
这段话的意思是,邢宥平时待人接物温和平易,不摆那种高傲自是,拒人千里的高贵派头,但处理事情时,能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虽顶头上司施压也不会迁就屈服。然而,这刘吉其时虽贵为内阁大学士,却是个混迹官场的老官僚,一生善于逢迎讨好,正是以万安为首的“纸糊三阁老”之一,官场上口碑极差,人称“刘棉花”,意思是经多次弹劾也不丢官,“越弹越发”。且他素与丘?F有矛盾,曾撰联讥讽丘?F“貌如卢杞心尤险;行似荆公性更偏”。把丘?F形容为形貌不雅,个性偏执阴险的老顽固。但究其实,丘?F一生的品格行事比刘吉自然光明磊落得多。邢宥的长子邢顼让这两篇墓铭都落在父亲的坟墓上,不仅内容小有异同,且作为知人论世的人事纷纭,也颇有尴尬抵捂之憾,让识者婉惜。(特约撰稿 林冠群)
责任编辑:吴文娜